[这个贴子最后由燕二十在 2004/09/15 11:58am 编辑]
这个帖子,堆砌了半年多来,我的部分涂鸦,承电池快没电同学之请,把它们垒在这里,欢迎板砖,欢迎鸡蛋,欢迎你来骂,但拒绝毫无创意、缺乏美感、以及不专业的骂言。谢谢。由于版面更重要的是本人的精力有限,所以未能尽贴,愿意交流的朋友可以去俺的博客玩玩:yan20.blogone.net
那坨粘在地产上的叫文化的东西
首先我得感谢海上海,这个扛着新文化地产大旗的三八红旗手,再一次撩起了地产与文化的连衣裙,让我在一览裙下春光的同时,还找到了令读者和媒体们兴奋的新G点,并最终成功为自己赚得一笔微薄的稿费。
虽然早有思想准备,但在Google中搜索“新文化地产”时,仍不免大吃了一惊——数十篇姿态各异的报道酥胸尽露玉体横陈,其中不乏金雨时、卢铿等文化和地产界名人的大加溢美,而诸如“新时期、新观念、新境界”、“对传统房地产项目的本质性超越”、“对中国房地产业开发建设起到划时代意义的理论体系” 、“实现都市运营的新高度”等字眼,则像汗毛一样布满了各篇文章的各个毛孔。
文化圈的名人余秋雨曾说,“文化的眼光是没有阴影的。”可是余老一定没有想到:他所为之不懈努力和经营的文化,在房地产这个新兴行业里,不但早已摆脱了阴影,而且可以迸射出如此耀眼的光芒。
在文化与地产的交相辉映之下,我等众生仿佛统统被打回到了茹毛吮血的原始时代。
幸而曾细读过《南方周末》写食主义专栏作家、现代“食文化”领军人物沈宏非先生的多篇大作,对于“食文化”的侵蚀早已刀枪不入百毒不侵,本着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原则和精神,便堂而皇之的有了抵抗“地产文化”的一些气势和本钱。
记得沈先生是这样从文化的角度来阐述豆腐的:“豆腐!——瞿秋白屠格涅夫《国际歌》存在主义以及1931至1935年间中国革命局势的特殊意义、禅、《红楼梦》、《菜根潭》……”
不少人都承认说,读沈先生的文章让人感到自卑。究其原因,无非是胆寒于自己肤浅的吃食态度,然而当文化最终以一种硅胶的形体被注入房地产之内并将其隆起至D CUP,其时我们又将以何种姿态来找回自己在居住问题上那份曾有的骄傲与自信?
这个左右着社会财富、并制造了中国百富榜上半数富豪的地产界,它又究竟为何对文化如此痴情?
当策划大师们开始不满足于将房子当成简单的物质商品来出售的时候,“生活方式”成了商品房最好的代名词,“卖房子,就是贩卖一种生活方式”的广告,听上去同“卖CK内裤,就是卖弄一种性感”一样的自然贴意。然而当CK广告上的美女愈发养眼,而房子的生活方式化却逐渐泛滥,并最终难以担当提升产品内涵的时候,策划者们则不得不去寻找另外的兴奋点,以支撑他们冀望不断高企的房屋价格。
他们像远洋的水手扑向妓女一样扑向了文化,并兴致盎然的把它包装成了SARS时的滴露,疲软时的威而刚,以及沙漠中的农夫山泉。没有人会在意,在楼房交房入住之后,它的主人将从这个“比别人多了一些些文化气”所以价格也贵了一些些的房子中,究竟能享受到何种与众不同的文化盛宴。
至少在表面上,地产界朝着更加文化和艺术方向的努力有目共睹——他们把卖房子从最初简单的肉体横陈,变成了今天灵与肉的交织与冲突。而且那肉,还是一如既往的货真价实;只是这灵,却总有些虚无飘渺让人摸不着头脑,以至于每每到了冲突的关键时刻,它就闪遁的无影无踪,耶和华“不可奸淫”的沉着嗓音,也被偷偷的换成了库布里克电影《大开眼界》中女主人公坚定的尖叫:立即做爱!
这就是不断在标榜着“文化主义”的地产,它只是一个投机分子,压根就对文化没有诚意,它只是把文化当作裤袋里的一张老千牌,牌臭的时候换上去避免点炮,牌好的时候则换上去通吃三家——尽管这看上去未免不太厚道。
道在屎溺。庄子是这样讲的,可见连屙屎都是一种文化,那么房地产中沾了一点文化气,也实在不是什么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了。
艺术不是建筑的杜蕾斯
“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音乐是流动的建筑。”这年头逢是个做房产的,多半都能把歌德的这句话背个烂熟。而其应用的对象,则无非于他们或开发或策划或代销的项目中,以借歌德之口和音乐之名,来彰显该项目建筑旷世恒久的艺术价值。
何谓艺术?
《辞海》的解释为:“人类以情感和想象为特性把握和反映世界的一种特殊方式。即通过审美创造活动再现现实和表现情感理想,在想象中实现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的互相对象化。具体说,它是人们现实生活和精神世界的形象反映,也是艺术家知识、情感、理想、意念综合心理活动的有机产物。”
这个定义抽象得有些让人望而生畏,于是在我将其仔细朗读三遍之后仍然没有搞懂究竟何谓“艺术”的时候,我放弃了《辞海》。相对而言我更愿意相信当代艺术史巨擘恩·贡布里希爵士(EH. Gombrich,1909-2001)的解释——他说,大写的艺术这个东西是不存在的,有的只是艺术品和艺术家的活动。
在社会主流意识形态里,优秀的建筑物无疑是属于艺术品的大范畴的;而这些优秀建筑物的创作者即建筑师,也被给予了与雕塑家、绘画家们等同的艺术地位,介绍他们主要成就的书跟达芬奇、凡高们的画册放在书架上的同一栏里,帕特农神庙则与掷铁饼者一起成为古代文明与艺术的伟大象征。
但是显然不是任何建筑物都可以被称为艺术品的,因而另外一个必须被思考的问题,则是究竟什么样的建筑,才能跟伟大的艺术品划上一个笔直的等号?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虑和洞察,在艺术正被人为的空乏化与无限广义化的今天,就显得更加重要。
另外一种对艺术的见解,列夫·托尔斯泰(Leo Tolstoy,1828-1910)在他的《艺术论》里说道:“只要视者听者能感到创作者同样的情感,这就是艺术。”以及“艺术行为是引出自己所受的情感,而借着行动、线、颜色、声音以及语言所显出的样式,来传达情感于他人。艺术是一种人类行为,其中一人以一定的外部标准传达所受的情感于他人,他人对这种情感也同样的感受起来。”
托尔斯泰的话可以更简单的概括为“感同身受”。我们不妨就把一点,作为判别建筑艺术与否的参考标准。
我的一位朋友看了中国设计师王澍的垂直院宅设计(注1)之后对其赞叹不已。她说她能够感受到设计师所要在建筑中表达的对于居住的关怀,以及对一种生活理想的追求。这种“感同身受”无疑把这个设计划入了她心目中艺术的水果篮子,然而这个设计却必须承受比普通住宅高出1000元/平方米的成本以及更少的实用率的困扰,它的目标客户则锁定在了那些对该建筑感同身受并且愿意付出更高价格来居住在这样的住宅的人们。
艺术最终还是要由金钱来埋单的。
我们不妨用同样的标准来衡量巨蛋、鸟巢、水立方、CCTV新办公大楼等一些近来倍受争议的建筑设计,即使出于公共建筑往往需要比住宅有着更为深刻的人文关怀与情感表达的意识出发,我们所能从这些设计上感受到的,仍然只是人类对建筑结构的极限挑战,以及对建造费用记录的勇攀高峰——这是保罗·安德鲁和雷姆·库哈斯们(注2)的初衷么?这些动辄造价数十亿乃至百亿(注3)的家伙,将能够成为建筑师和政府,向人民群众传达艺术情感的媒介么?如果不能,它们的艺术价值何在?
曾设计了巴黎罗浮宫玻璃金字塔、香港中银大厦等一大批优秀建筑的建筑大师贝聿铭,认为建筑“最重要的是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况,设计出一个最恰如其分的东西,而不是一个史无前例的东西。这个设计应该是手法最恰当、尺度最合适,当然最终也希望是最美的。”可见在大师的建筑观里,“恰当”和“合适”这两个词,都应该是在“美”之前的。
“建筑是—种社会艺术的形式。”贝聿铭并不否认建筑的艺术性,但却把艺术牢牢的限定在了社会的范围之内,社会艺术则必须完成向社会上的大多数民众传达表情的神圣使命。
尽管任何时代都不缺少伯纳德·屈米(Bernard Tschumi)一类将“凸异”和“惊人”作为建筑信条的设计者,但建筑的本质是对人类生活空间的营造作为社会意识的主流从未受到丝毫动摇,对生活实用性的空间阐述仍是建筑要完成的首要任务。就像那位敬畏星空的哲人康德(Kant Immanuel,1724-1804)所说的:“自由美与建筑无缘,建筑所要表达的意义以及先天的目的性都把它的追求限制为条件美。”日本建筑师岸和郎则更为固执——“建筑就是建筑”。
谈到艺术的建筑,我不由想起了一则笑话:一位男士看到天凉了,出于好心便给另一个男人送帽子,绿帽。他正和女主人采阴补阳,男主人回来了,他衣服都没穿就从阳台跳了出去。刚好裸奔协会正在集体晨跑,他心说天助我也,便混入其中妄图作弊。此时所有的目光都射了过来,他诧异道:我和你们都一样热爱裸奔啊。
一位老者冷冷地说:老夫七十有六,还没见过戴着杜蕾斯裸奔的。
这所谓的“艺术”,像极了那个作弊的杜蕾斯,将 “饱含着艺术”的建筑,与建筑的原始本质,给硬生生的隔离了开来。
注1:垂直庭院位于杭州,王澍设计,将于2005年下半年建成。
注2:保罗·安德鲁(Paul Andreu),法国建筑设计师,国家大剧院“巨蛋”方案的设计者;雷姆·库哈斯(Rem Koolhaas),荷兰建筑设计师,CCTV新办公大楼方案中标者。
注3:2008北京奥运会主体育场国家体育场(即“鸟巢”)原定造价38.9亿元人民币,现已被国家发改委要求缩减至22.67亿元以内;国家大剧院(即“巨蛋”)造价26.88亿元人民币;国家游泳中心(即“水立方”)造价为1.2亿美元,约10亿人民币;CCTV新办公大楼由于抗震烈度从7级升为9级,造价已由50亿元人民币升至100亿元人民币。